哲學人生筆記 - 《「仿真與造假」》
「中國間諜案」,是否真有其事其人?浮世諸現象,以事為主,謀事在人。本質上,欲「成事」必須善於「用人」,或找「對的人」。否則,「匪諜就在你身邊!」;「被出賣了還幫著人數錢」。 「間諜案」,表象上有「用間」與「反間」,兵不厭「詐」;所以,本質上,在「詐」的「使」與「破」的辯證。「使詐」的本意是「仿真」;「破詐」的本意是「造假」。客觀地去理解現象,探求本質,必須進入辯證的過程。 這時候,俺非常珍惜掌握了德文的能力,學過「虛擬語態第一式」和「虚擬語態第二式」的語法而且善用,就有能力分別漢語語境中的「無明」。「仿真」來自「假」;而「造假」來自「真」。 在「中國間諜案」的故事中,被影射涉入間諜的一方,希望:“這不是真的!“;唯有真的涉案者,會呼天搶地,對天發誓:“這是假的!“ 「虛擬語態第一式」用在“引述他人訴說的故事“,例如:新聞報導天災人禍。「虚擬語態第二式」用在“與現在事實相反的期望“;例如:期待自己是神仙。 在台灣發生「中國間諜案」,信或不信其事其人,不同政治立場者相互嘲諷,懷疑對方在“搞詭“。有意思地,這也可以說是「虛擬語態」的「第一式」和「第二式」的對戰。 為何會如此?只能說漢語不是科學的求真語言,分不清「虛擬語態」的「第一式」和「第二式」;而是虛實相間的語言,以致「知人知面不知心」,「人心難測」,能混就混的浮世;而有「三十六計」的典故和仿冒文化。 俺的「破詐」是用「否定反問句」:例如,問不倫戀的男女:“你們的故事不是真的吧?“,若其人難捨不能捨,那就不是「造假」。詢間案例顯示:可以十拿九穏「求真」。只是,問別人這種「烏事」,有夠無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