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人生筆記 -《「縮語」與「全名」》
如何記下這個像一列火車長的德文單詞?或在文章裡寫出來?例如,以下這個「組合詞」: "Wirtschaftszusammenarbeitvetragsüberprüfung",漢文的釋義,是:「經濟合作合約審查」。 德文字,有「所見即讀」的優點,不必像英文,使用注音輔助。對於以德語作為外語的初學者,拉得像一列火車長的單詞,讓人"生畏",找不到正確的「生字車廂」;更何況,不同的「生字列車」,還要組合成文句。 放心!沒問題的!習慣就好!人類的語言是從單音,發展成複音;母句又發展出子句。實在是因為,人在進化過程中,事情繁多,不夠用字和發音;詞不達意。於是,生字、生詞和造句愈來愈多;而且不夠用。似乎,文明愈進化,思想愈高深。發音和文字編寫的需求愈多。 但是,像一列火車長的單詞,不利於視覺的吸收和理解;於是出現「縮語」(Abkkürzungen),以致,更簡明到有「圖像」的示意;只是不容易精確。 記德文單詞,除了原文字典外,最好再準備一本「縮語與符號」(Abkkürzungen und Zeichen)的參考說明;尤其,在「法律德文」中,很長的法律名詞,常以「縮語」表示;目的在於「化繁於簡」。 例如,規範人群民事的權利和義務,以及債權、債務和婚姻與家庭、血緣、繼承的「民法典」;原文是"Bürgerliches Gesetzbuch";被"縮寫"成" BGB "。規範民法執行程序的規定,原文是"Zivilprozeßordnung",被"縮寫"成"ZPO "。關於「國家治理」的公訴法權規範,「刑法典」;原文是"Strafgesetzbuch";被"縮寫"成" StGB "。 在原文和「縮語」之間的字意轉換,我的經驗,是熟能生巧,習慣就好,很像開車:耳、目、手、足互用。專業的「縮語」,用在同業,大致上,行得通;至於對不同專業的人,是「雞同鴨講」;鴨,只能無奈說:"「蘇花公路」,行不通;請改道(Umleitung)" 。 長期以來,語文有一項很惡劣的政治符號系統,有權力意志的強迫灌輸企圖;除了背棄語文表意應該精確的目的外,還自以為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