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人生筆記 -《「愛琴海」綁架案》
「綁架」,指的是恃強凌弱,以遂意圖。但是,「綁架」也有「不綁不舒服」的怪事,於是衍生出臨床「精神醫學」上的「斯德哥爾摩症候群」。這種精神症狀是無藥可救的;只要再「綁架」下去,就沒事了。 「性學」上有"SM癮"的現象;就是「參加者」藉由「繩綁」技巧,各取「性滿足」。「綁架」,是「刑法」上的犯罪行為;但是,在現實上的人際、政治、金融和國際關係上,「綁架」屢見不鮮。 想要「綁架」和「被綁架」者,所見皆是;「結婚」是比較讓人發昏的不知所云,卻耳熟能詳。「跟會」、「加盟」、「借貸」、「同表」、「從軍」、「入幫」、「信教」、「結拜」,都是精神上的「綁架」;有所期望,就得等著「被勒索」。所以「綁架」和「勒索」是手段和目的之組合。 「被綁架」了!怎麼辦?「付贖金」, 或 繼續「被綁架」就是了。「要錢」或「要命」?是「綁架」行為中的「虛話」;「要錢」的一方,遇到假裝「不要命」的一方;彼此都是既「要錢」,也「要命」;否則,「不要命」的,「要錢」有何用?「要錢」也得「有命」,才有意義。 「債主」,是最常見的「綁架」當事人,卻不是「苦主」;「錢多」是問題的源頭;「利息」是補償「時間損失」的「機會收益」;也是「債主」在「綁架」案中的"SM癮"。 「歐元區」在多年的「國債」困境中,「債主」一方的「歐盟」和「債務」一方的「希臘」,互相綁來綁去,玩「格雷的五十道陰影」遊戲。誰才是真的「綁匪」?這應該不重要了。"SM癮"中無「綁匪」!不是嗎? 相關文章: 哲學人生筆記 -《「悲劇的誕生」-希臘神話故事隱喻的現實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