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哲學筆記 -《被浪費的「戰略高地」》
立法院長韓國瑜,近期為了若干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案,被行政院長卓榮泰以「不副署」卡住,而無法被總統簽署公佈生效,雙方互相以「臉書」發文批評。人民,未必理解為何而爭執? 台灣的民主法治進程已不可能允許回頭獨裁了,深化民主,鞏固法治,需要藉著各個法案的爭辯,無論是方向和内容之辯;更重要的,在於法律案形成的程序是合法的,不可為立法而求快,甚至違憲而在所不惜,所立之法近乎盲動和窒礙難行,淪為惡法。 「立法合法」,或者,「依法立法」正是立法者對人民負責的自我約束原則,也是法治國家三大基礎之一;另外二項基礎是「依法行政」和「依法審判」,構成行政、立法和司法三權分立與制衡的法治穩定。 正如立法院韓國瑜院長,不久前,批判其主掌的立法院病態;正是自己承認國會中有「黑暗勢力」,故意杯葛行政院送立法院審查的、攸關施政時程的年度預算法案。或是,憲法第70條所不允許的立法院為法案增列支出,錯亂了政府的財政紀律。 立法院的病態和黑暗勢力的禍首,正是在野黨的串聯而成為多數黨,就急於爭搶行政權。然而,現行的憲政體制有人民的歷史感情,不是「內閣制」,而是「總統制」,配上「執行長制」。既想學美國三權分立的總統制,崇隆總統的地位和權力,於是許多行政方面的國政就交給配屬的行政執行長,類似美國的「國務卿」。 美國總統對國會通過的法案享有否決權,台灣的行政院長可以善用對法案的副署權行使,對抗國會的專權,是可貴的戰略高地。立法院若不同意行政院的決策,可以享有國會多數黨的「倒閣權」;這也是可貴的戰略高地。 雙方的手上都有對等的武器,韓院長可能有難言之隱,害怕行使倒閣權而自傷院長的地位。因此,韓院長只好寫臉書對卓院長「指教」,正如日前他罵國會病態,應該都是「假戲假作」。旁觀者看見有台灣特色的國會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