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人生筆記 -《「待宰的豬」》

民意代表的偉大心願之一,據自欺欺人的表述:說要上議場為民喉舌和耳目,嚴厲督政府施政。俺在公部門的「從政」經驗,曾經被惡形惡狀的民意代表「監督」過;其實是有被「糟踏」過的經驗。 台灣的「在野文化」,長期以來,一直沒有建立「秩序倫理」,而是「豬仔」、「狗仔」和「打仔」辱人的政治文化意象。看啊!民意代表的外在穿搭,普遍穿上「野戰裝扮」的「鬥犬背心」,外加標註姓名、黨名,搭配牛仔褲、步鞋以加強議場鬥爭的戰備。 中華民國在「北洋政府」時期,議員以買票賄選坐上議席;不具備議政能力,而是吃、喝、嫖、吸大煙、納小妾、嗜女人小腳的變態文化。當時,社會有識者以「豬仔議員」稱謂這些「民議代表」。 説到「豬仔議員」,實在是「辱豬」!豬是「平視待人」的動物,不像狗會對人吐舌搖尾;也不像貓會嗜睡蹭人小腿。其實,俺曾有機會在豬場看到豬群呼呼臥睡,總會輕聲打招呼:"議員們!俺來探訪你們了!”。 事出有因:俺曾多次陪德國和奧地利的營養生技企業的專家訪問台灣中南部的豬場;每次的訪場,都是有哲學理解收穫的經驗之旅。 記得第一次訪場,專家的觀察和提問渉及飼料餵給和豬隻的每日增重,推算經濟餵食管理的轉換率;以當前較知名的熱詞,就像晶圓製造生產線的「良率」;也就是推算出養豬的「效益/成本」關係。 當時,俺的經濟學理解和同情:吃飽、睡飽,重量及格後就待宰。這樣的意象是不是很像目前台灣的政治熱題:「大罷免」的政治熱題,議場如豬場;主人的餵養進程已備有三十一隻待宰的「豬仔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