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哲學筆記 - 《「雞隻没少!」》
台灣民衆黨的主席、總統參選人柯文哲,對其「從政黨員」、現任的新竹市長高虹安,被地檢署以貪污罪起訴之後的發言:"相信高虹安絕對沒有貪污的企圖;•••,高虹安是認真、謹慎的人,要貪污的人,不會把帳簿記得這麼清楚。"
黨主席,又是總統參選人;為黨的形象,也想救自己的總統選情而發揮黨同伐異的「偽溫暖」,說出了「相信清白」之虛言,典型的「雞賊話術」而已。
有一則法律案的故事,如是我聞:有人閃進雞場,不想空手而歸,順手摸走「兩粒雞蛋」藏在褲檔裡,却對發現有異象而前來抓賊的女雞主人說:"相信雞隻沒有少!"。
在場已受到驚嚇的母雞,都感到怪怪矣!一定發生了不能實說的鳥事:情勢已變遷矣!不然所為何來?搞了一堆奇怪的上下其手的鳥事,然後說:「相信清白」;「唯心論」而已!不符證據之實證檢定原則。
法律如電網,不因誤觸而免來電!何況,浮世賊道上,真有「相信絕緣」的聖人鳥話?
沒有貪污企圖的「唯心論」,在法律的證據實證檢定原則上,是一句沒有意義的虛話。法律上有不得「自證有罪」的原則,常見被告喊冤、不認罪和自認清白無辜;於是可上引古羅馬的法律智慧提出了客觀上的「無罪推定」;這是一種人性的善意,却也照見出雞賊之輩,那些言之虛無的矯情話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