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哲學筆記 -《「誤結損友」》
近日,台灣民眾黨的前立法委員和現任新竹市長高虹安出問題了!有不好處理的麻煩纏上身。一位被其支持者造神的「大數據專家」,被地檢署以「貪污罪」起訴;人生在風華歲月蒙塵和遭逢法劫,恐有多年的掙脫法網不易的憂懼。可惜矣!
蒙上法劫之人必有損友,趁機打劫和表現實質上的惡意偽善;表面上,那些「豬頭群損友」以聲援「政治迫害」下的「受難妹妹」串聯呼應,意圖將法律的起訴案政治化。
其實,反而顯示,這是一股「法治國」進程中的反動勢力流寇,不論證據的實體檢定效力,只論黨派立場和選舉一時的得失。高市長有此不義的聲援,誤以為溫暖,却是欲脫法網反更困。
法律訴訟案,本質上,是兩造對抗,受訴訟程序和法官「自由心證」的牽制。當前,聲援勢力的一方,包括在野黨的主席和後台金主盟友、媒體;基本上,這是一群不論法意、法理和法識的「義和團法西斯」說鸚鵡鳥話:意圖反控司法起訴案的有利走向;備底的庫存是偏執於「政治迫害」,以成全其必須「下架執政黨」的「政治訴求」。
台灣已「解除戒嚴」三十六年矣;在那個戒嚴時代,黨國羅織泡製冤、假、錯案於「黨外爭民主者」,走過不堪的過往;當年的「外來黨國」的殘餘勢力,正是如今高喊「政治迫害」的殘留;曾堅持法院是「本黨」開辦的!「非我族類」,即可以「叛亂」起訴,「亂判」亦無妨。
時代進程至此,歷史是既反諷又無奈。「高被告」寄掙脱法劫的希望於那群「義和團法西斯」的反動勢力,不如謙虛坦然地面對民主法治國時代的司法,既能夠力陳有利於自己的證據;也檢定自由民主時代的法治國家的成熟度。
別忘了!迄今,法哲學所揭示的「無罪推定」和「不證己罪」的原則,是偉大的和善意的價值,適用對象包括那些質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