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人生筆記 -《語言、權力和情感》

      
「漢語」的語境中充斥著「父權」、「夫權」,和「親疏」與「霸權」的隱喻。

尤其,在男女的婚姻生活中,有些自認有學養的夫妻,向別人稱自己的配偶為「內人」或「外子」;再加上時下引入的「日語漢字」名詞「人妻」、「熟女」的語意隱喻;似乎「男主外、女主內」是天理;而女人是被歸屬於男人支配和可以食用的食材。

那一天,如果有餐廳推出「熟女生菜沙拉」,也就不足為怪!

或者,妻子對「外人」說,「外子」去「外地」出差;那麼,若丈夫其實「躲」在「情婦」的香閨那兒;所以「情婦」是被丈夫藏在「外地」,是嗎?那麼,丈夫的「內人」究竟住在那裡?「內地」嗎?現在,政府已勸告大家,以後別再稱中國為「內地」了;所以「內人」目前的「屬地」未定,或至少是「本地」。

既然各自在水一方,「內人」和丈夫的「情婦」彼此應該是各有一片天地,「井水不犯河水」,大可「和平共存」;為何常見有「妨害家庭」的告官案件?「外子」喜愛「本地」和「外地」兩頭奔忙操勞,累死無賠也算「天道酬勤」了!有些女人真是想不通!

另外,國會還保存這些介入私門的相關法律,可以說是「庸人自擾」;強迫社會大眾窺視情慾私事!本質上,國家存在這些無聊的法律,是國民的心理仍然停滯在封建部落社會的性格;以私德和宗教來壓抑人性的情慾。真偽善! 台灣人,現在也「老公」和「老婆」或「太太」不離口;似乎所有結婚後的男女都「老」了不少;算是婚姻得了「早衰老化症」!

以前在正式的場合,台灣人的夫妻對外,向人介紹自己的配偶為「牽手」,倒是比較古意寫實,又浪漫溫馨!只是,現代很多夫妻出門在外,早就各走各的路;丈夫手中寧願握「行動機」;妻子手中寧願拎「名牌包」!想要「牽手」,還得雙方都有心有意,否則,現實存在的男女,卻是勉強維繫著「情感無感」的婚姻。問題何在?

《圖片來源:Wikipedia;An arranged marriage between Louis XIV of France and Maria Theresa of Sp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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