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哲學筆記 - 《「流亡的總統」》
「人治」心態的政治文化,在不知不覺中,將總統的「微服出巡」在外鬼混,引以為傳奇和親民。其實,「個人」不重要,「法治」和「制度」能被依循而有序,才是國家和社會穩定發展的基礎。
現代的「法治國家」,以建制的「法人」來超越「自然人」的弱點,和實踐「自然人」所缺乏的「永續」與「恆定」。
「總統」不是「個人」,所以不能淪為「遊民」。「總統」是憲法上所定的「憲政機關」;就是有「法人」性格和「機關」屬性,也是國家和「政權」的代表,更與「治權」的政府結為「國家法權」的一致性。
「總統」是唯一的,不能與政府切割。否則,在「委内瑞拉」所發生的「雙胞總統」的鬧劇,已讓政府的運作失能,國家分裂而陷於動亂。
如此,正說明,在「法治」基礎上實踐「民主制度」,以超越個人造神愚民的不義,是可欲的和值得捍衛的選項。
「個人」,選擇成為「遊民」,是自由的;但是,若視「總統」為「個人」,為所欲為,則「總統」是獨裁的無賴。
現代的「法治國家」,以建制的「法人」來超越「自然人」的弱點,和實踐「自然人」所缺乏的「永續」與「恆定」。
「總統」不是「個人」,所以不能淪為「遊民」。「總統」是憲法上所定的「憲政機關」;就是有「法人」性格和「機關」屬性,也是國家和「政權」的代表,更與「治權」的政府結為「國家法權」的一致性。
「總統」是唯一的,不能與政府切割。否則,在「委内瑞拉」所發生的「雙胞總統」的鬧劇,已讓政府的運作失能,國家分裂而陷於動亂。
如此,正說明,在「法治」基礎上實踐「民主制度」,以超越個人造神愚民的不義,是可欲的和值得捍衛的選項。
「個人」,選擇成為「遊民」,是自由的;但是,若視「總統」為「個人」,為所欲為,則「總統」是獨裁的無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