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人生筆記 -《「夜宿客棧」》
「客棧」,現代的名稱多樣,「旅館」、「酒店」、「摩鐵」、「民宿」... ,就看「客倌」愛上哪?都行!憲法保障:人民有居住遷徙的自由。但是,憲法的「博愛」却常不受狗仔、偵探、法官的尊重。尤其,若投宿在「客棧」裡的,是「知名鳥人」,做愛做的「鳥事」而記者「全錄」在案;可能... 該怎麼說呢?你是懂的!
通常,男女投宿「客棧」,不是純「作客」,還有吃飯、睡覺,兼「聊天」,談哲學、算命... ,然後... ,「登出」。很幸運地,這好像很「一般」。感謝啊!台灣自由民主矣!在「戒嚴時期」可沒這款「好混」!
「警察」會像軍中的「輔導長」,做愛做的「鳥事」,三不五時地,半夜來「查房」;想當然,抓到「特殊情節」,你是懂的!當事人男女,怎麼說?都說不清楚,講不明白矣。
「戒嚴時期」的煤體,大都報導「黨國烏事」,歌功頌德,無趣極矣!俺的高中「國文老師」,鼓勵同學,要學好「抒情文」中對浪漫情節的想像和描敘,不妨多“涉獵“這類「情色文本」和外遇故事,還有「警告逃妻」的登報啓事。當年的「警察」,替國家查人民的「鳥事」;據說,替「法院」和「醫院」招了不少「法事生意」;算是「黨國黑人產業鏈」。
浮世眾生不是愛「八卦鳥事」,而是有「偷窺鳥事」的「心理衝動」;想知道別人都在玩「蝦米代誌」,然後與民同悲或同喜。日本是「情色大國」,也是「AV强國」,啓蒙許多青少年的「性想像」。日本的「浮世繪」、文學、戲曲文本也多有色有趣,怪異、變態、不倫,亂倫的故事都是題材。
在「演歌」的對白中,外遇的男女,受困於「陸奧」地方的「時雨」而夜宿客棧;男女二人對唱出外遇「不倫戀」的心情文本。其中,投宿時,登記姓名時,女人的内咎、不甘、猶豫、不安和互勉,必須勾「小手指」以示信守承諾。男人,唱出的心情,却是“帶「小愛」夜宿客棧,應該不會被知道“;這,... 好像亂哄承諾,「 有事」以後再說,打算落跑的「啟示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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