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人生筆記 -《「不同意」的語境優勢》
社會民心,尤其「中產階級」穩固的社會,支持「維持現狀」的人口比例總是佔多數;除非「世代交替」已形成,對於既有的不公不義制度厭惡,渴望形勢翻轉。例如,「解除戒嚴」和「廢除老賊」是三十四年前的民心思變,深得大多數台灣人世代的「同意」。
當年,俺的「台灣人意識」對於來自中國的「老賊民代」不以為然,多數台灣人也有同感,於是民主改革的大趨勢如今仍在進程中。
但是,對於民主時代的公共政策,「同意」或「不同意」,可以在民主國會中討論、杯葛或表決中作成選擇,除非「間接民權」的國會中,其民主運作已失靈,或各政黨難以抉擇公眾的價值取向,才交由公民投票的「直接民權」來表態。
在此,人民應有就議題正偽的辯證能力;有些「偽議題」實在不值得同意,正方失敗也就必然矣。何況,人民的「法意」若不足,只要事前被提醒,「同意」就得自己承擔後果;人民生活中的普遍經驗是,合約不可以輕易「同意」,那麼一般人寧可「不同意」較平安。
觀察本年的四項公投案,提案者的認知能力不足矣,公民投票,本來應該是對公共政策的公意決定,被誤導至教訓執政黨或特定政治人物的政黨仇恨的鬥争,始於亂必終於棄,不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