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哲學筆記 -《「驅趕」與「淨化」》
為了政治目的而實施區域的「淨化」,常見地,是拆屋趕人;就執行的政府勢力而言,自認是「善行」或「義舉」。權力執行的背後,是「以國家之名」的暴力,美其名是「公權力」;事實上,是資源的「再分配」和「再利用」。「國家法哲學」論證,國家是罪惡的存在主體;諷刺地,「愛國」被視為神聖。流氓惡棍,常以「愛國」遂其暴行。
證諸歷史,曾經執行淨化而驅趕住民的政府,短期裡,只能做到眼不見為淨,卻埋下長期抗爭的「地雷」。「以色列」佔領「巴勒斯坦人」的土地而驅趕;迄今,區域的長期反抗,和平無望,民族之間的恨意難以消除。
歷史有反諷,上世紀,「納粹德國」為了「亞利安人種」自己的生存空間,對外擴張和佔領淨化同步進行。真實的目的,在於「最終解決」近兩千年來分佈歐洲各地的「猶太人」,以及「辛第」、「羅曼」等族群。受到驅趕的弱勢或少數人口,下場悲慘,先到「集中營」,再分批向東到「滅絕營」。這是以國家的意志和暴力,有計劃地實施「種族滅絕」。
在此之前,被壓迫驅趕的弱勢者和少數族群,已經被官方先立法規定,貼上血統不潔、不可接觸,不得和「亞利安人種」通婚的標誌。血統淨化先執行,為後續的壓迫驅趕,建立看似正當的與合理的藉口。
「納粹德國」敗亡後,迄今已七十餘年;追究當年參加「種族滅絕」共犯的法律通緝仍在進行中;歷史考證而不斷地出現。雖然,「生理大限」可以推測,共犯至今可能己不在人世。但是,只要先人有涉及「反人類罪」的惡行,後代子孫也感到羞恥。可見,「反人類罪」是人類社會的大忌。
「作官」、「為吏」,「公權力」在手,別自以為「正義的化身」;看似風光耀祖;但是,別淪為長官惡政的共犯,更別以為「大家錯就是對!」;政治哲學家「漢娜‧阿倫特」(Hannah Arendt),對於那些奉命行事的「奴才」,以「邪惡」和「平庸」兼俱形容,平常看似好人,卻棄「同理心」於不顧,而以奉命服從掩飭自己的懦弱無用。
「納粹德國」各種租暴野蠻的政策措施,被公開在「德國反猶史」的歷史文件上和相片上,是對自認高級人種的「日耳曼人」的精神檢查。現代史上,「聯邦德國」的歷任政府都深感「罪的意識」而無可辯解,只能概括承受,歷史上,「前人」以德國和德國人之名所犯下的罪惡,深自反省。這也是三年前,「聯邦德國」願意接納大量來自「內戰國家」外逃難民的原因之一。
相片來源:「德國反猶史」
證諸歷史,曾經執行淨化而驅趕住民的政府,短期裡,只能做到眼不見為淨,卻埋下長期抗爭的「地雷」。「以色列」佔領「巴勒斯坦人」的土地而驅趕;迄今,區域的長期反抗,和平無望,民族之間的恨意難以消除。
歷史有反諷,上世紀,「納粹德國」為了「亞利安人種」自己的生存空間,對外擴張和佔領淨化同步進行。真實的目的,在於「最終解決」近兩千年來分佈歐洲各地的「猶太人」,以及「辛第」、「羅曼」等族群。受到驅趕的弱勢或少數人口,下場悲慘,先到「集中營」,再分批向東到「滅絕營」。這是以國家的意志和暴力,有計劃地實施「種族滅絕」。
在此之前,被壓迫驅趕的弱勢者和少數族群,已經被官方先立法規定,貼上血統不潔、不可接觸,不得和「亞利安人種」通婚的標誌。血統淨化先執行,為後續的壓迫驅趕,建立看似正當的與合理的藉口。
「納粹德國」敗亡後,迄今已七十餘年;追究當年參加「種族滅絕」共犯的法律通緝仍在進行中;歷史考證而不斷地出現。雖然,「生理大限」可以推測,共犯至今可能己不在人世。但是,只要先人有涉及「反人類罪」的惡行,後代子孫也感到羞恥。可見,「反人類罪」是人類社會的大忌。
「作官」、「為吏」,「公權力」在手,別自以為「正義的化身」;看似風光耀祖;但是,別淪為長官惡政的共犯,更別以為「大家錯就是對!」;政治哲學家「漢娜‧阿倫特」(Hannah Arendt),對於那些奉命行事的「奴才」,以「邪惡」和「平庸」兼俱形容,平常看似好人,卻棄「同理心」於不顧,而以奉命服從掩飭自己的懦弱無用。
「納粹德國」各種租暴野蠻的政策措施,被公開在「德國反猶史」的歷史文件上和相片上,是對自認高級人種的「日耳曼人」的精神檢查。現代史上,「聯邦德國」的歷任政府都深感「罪的意識」而無可辯解,只能概括承受,歷史上,「前人」以德國和德國人之名所犯下的罪惡,深自反省。這也是三年前,「聯邦德國」願意接納大量來自「內戰國家」外逃難民的原因之一。
相片來源:「德國反猶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