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人生筆記 -《「教育、學費與補助」》
個人、家庭和國家,三者都是「學程」的「參與者」。國家期待有理想健康和幸福的「國民」,於是必備「義務教育」和可供選擇的各類「專業教育」;以及為發展學術的「高等教育」。教育進程的「金字塔」,愈往上愈「菁英化」;成本效益愈模糊不解。有「所學何用」之嘆!
社會的組織效率來自分工、專業和合作;在開發中國家,教育是國家提高生產力的必要投資。大學是高等教育的殿堂,或「象牙塔」,宛如保障前程光明之嚮往;吸引各方莘莘學子自黑暗中奔赴而去。
然而,教育是投資,不是免費的!寒門出身者需要各類資源的供養;其出發點,就是受教育是人權,國家和政府有提供途徑和資源補助的義務;不可因為出身的經濟處境居弱勢而使受教育的人權受到壓抑。
台灣是已開發而且有希望繼續富裕;而且,也正在追求永續進步的國家和社會;當國家的財政收支有節餘可堪餘裕支用時,政府為佔多數的中、小康家庭的子女提供教育學費的定額補助,是實踐良善的和進步的「社會國家」的價值。民主國、法治國和社會國是進步觀和人權理想的有機實踐。
社會上的既得利益者,容易趨於自私偏狹而在潛意識中形成僵固的「種姓利益」;當自己在優勢中,能想到、保護和照顧到弱勢者的困難,那才是堪稱活在「人性社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