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人生筆記 -《「政治犯IPO」》
「政治犯」是‘’價值標章‘’,但是要‘’上市‘’(IPO)到「適得其所」的市場。為什麼有的金融商品的IPO要到米國的「華爾街」?理由之一是,金融商品可以享有較高的,以「米元」計價的「本益比」。
中國,自稱是世界第二大的「經濟體」;但是,「人民幣」的發行準備以「米元」為主,也是世界最大的「米元外匯儲備」。相對地,米國在一九六九年,自信地,廢除‘’每盎司黄金‘’等值三十五「米元」的「金本位」制度。
近年,米國的「聯準會」(FED)多次的「數量寛鬆」(QE)的貨幣政策,就是「印鈔自主」的表現。民主、自由與法治,就是自信的制度;所有的國政爭議以民主和法治解決;「米元」的「印鈔自主」就是「制度」和「國力」的自信表現。
更重要地,思想自由、宗教自由、新聞自由,司法獨立,都有助於「米元」的「印鈔自主」的「國力債信」;以致,連中國的高官權貴,也‘’藏款‘’於主要是米國的資產帳户,家人、情婦取得「米國籍」。
在「印鈔自主」的國家,犯法的「嫌疑人」自稱,是受到「政治迫害」的「政治犯」,實在不能取信於人;反而被懷疑有「被迫害妄想症」。台灣,有「中國勢力」的「代言人」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與中國對台灣的國家安全威脅相關。
究竟,司法偵辦中的事實案情是什麼?仍未公開;但是,潛伏在台灣的「中國勢力」視為「行動D日」,有備而來,在台灣社會內部,全力發動「政治作戰」的‘’起義‘’。「涉案人」有些喜出望外,自認成為「革命烈士」,留名「中國歷史」的機會;自己標誌為「政治犯」。
在過去的「戒嚴時期」,「中國勢力」以「反台灣」、「反本土」為「政治神學」,歧視和打壓本土的「台灣意識」。如今,台灣已進入自由與民主的時代,捍衛自由和深化民主,加強「法治國」的建設,是國家的價值願景。
自稱是「中國認同」而在台灣成為「政治犯」,堪稱「中國勢力」在台灣的「民主國」和「法治國」的「市場經濟」,發行「政治犯IPO」,實在有‘’時代錯亂‘’的反諷。
「政治犯」可以是自稱的嗎?這與近年流行“捕獲野生的王八”,有異曲同工的「鳥味」。中國的極權國家暴力,是迫害異議和人權的主場。在台灣的「中國勢力」,想發行「政治犯IPO」,應該到「中國北京」上市,才是「適得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