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哲學筆記 -《黑白命名》
父母為子女命名,或自己成年後,可以為自己改名時,該取個什麼名字好呢?先不論姓名的命理玄學;「命名」,如同「風水」,偏向主觀和唯心,甚至一種現象,各自表述;信者恆信,不屬於可以被推理,和可以被驗證的科學。
「命名」,是「行銷學」所探討的「品牌」;「命名」用於「自然人」,有「名譽」價值,或用於「法人」,有「商譽」價值。「品牌」用於商品和服務,有「市場」價值。
「命名」,究竟是主體?還是客體?這就涉及「名」與「實」之辨。若「名實合一」,則「命名」應該有恆久的和穩定的效果;否則,「名」與「實」必然會發生「認同」的競爭;最後,「實」必然會找到自己所認同的「名」;而且,以價值取勝。「命名」,不能在主觀意志上為所欲為,「名」有先占的、排他的特性,此又涉及實力原則。
同屬「貓科」的動物,有被認定為「大貓」的「獅」、「虎」、「豹」、「大山貓」;也有被認定為「小貓」的「波斯貓」、「金絲貓」,…各款「野貓」、「家貓」、「寵貓」。這卻是人為的分類「命名」;「貓科」動物,自己應該不知情?卻可能日久生情。
若有人對「獅」、「虎」、「豹」、「大山貓」呼喚:「小貓來!」,恐怕是不知死活。但是,若有人對各款「野貓」、「家貓」、「寵貓」呼喚:「大貓來!」;恐怕換來乾瞪「貓眼」;愛理不理!
名不正,言不順,可以不予理會?實情,應該非如此,而是實力落差和語言彼此不相溝通所致。「大貓」或「小貓」,都需要一個屬於自己的專有命名;日久生情,正是因此而來。我家的貓,被我命名「黑白道」;有召喚,就有反應;反而,僅召喚它:「黑道」或「白道」;它不置可否,也不知所云。它,應該認為「黑白道」才是它所認同的專有命名和它自己。
「命名」,用在國家,也是如此!台灣被「命名」為中國的衍生,有人認為也對,有人不以為然;中國自己也擔心,魚目混珠,侵犯專有命名,也常有排斥的意見,非要矮化台灣不可。
中國,以「一中原則」捍衛專有命名,卻提不出任何國際法上,擁有台灣的法律依據;以致「以中國之名」的任何衍生命名,在台灣成為認同虛弱而被排斥的品牌。這正是名不正,言不順的最佳註解;只能以謊言編修歷史,欺世盜名。凡虛幻者,必然面對真實而崩潰。
在東南歐「巴爾幹半島」上的「馬其頓共和國」(Republik Mazedonien),是在1991年「南斯拉夫社會主義共和國聯邦」解體後,宣佈獨立建國的。但是,南方的鄰國「希臘」,對於此一新國家的命名,有排斥的意見;因為「希臘」宣示:歷史上,在北部有一大塊文化上的神聖土地,約67,000平方公里,被命名為「馬其頓」;其中部份較大土地的現狀(Status quo),現在是屬於希臘的北部領土。
另一小部份土地,才是前「南斯拉夫社會主義共和國聯邦」的「馬其頓共和國」所有。希臘擔心,在國際上被誤解,獨立的「馬其頓共和國」(Republik Mazedonien) 的領土現狀(Status quo) ,指涉對希臘北部領土「馬其頓」的主權伸張和可能慫恿當地的住民要求脫離希臘獨立,或併入「馬其頓共和國」(Republik Mazedonien)。
折衷之後,迄今,真實獨立的「馬其頓共和國」改以「前南斯拉夫馬其頓共和國」(ehemalige jugoslawische Republik Mazedonien (,簡寪EJRM)為「暫時的」國名,加入聯合國和其他的國際組織。但是,希臘與「馬其頓共和國」的人民,經此命名爭議後,已難有互相祝福的親密感情了。
以唯一的命名立足世界,固然自豪,但是有無奈的現實和大國恃強凌弱的壓力。中國排斥和封鎖、矮化台灣的命名,反而促成台灣的品牌認同,而貶抑了中國自己的品牌價值。中國之名,最早出現在中國的「西周朝」,指涉的,是「周朝天子」所駐之「方域」。
歷史上,中國之領土可大可小,而無固有疆域,視國力和帝王之野心而定大小。若堅持歷史的虛幻而自欺欺人,中國領土的固有疆域,向西可伸張到東歐的波蘭和烏克蘭。
國際法之規範,必然以領土變更之「國家合約」為基礎,否則,都屬名不正,言不順的政治主張和歷史想像;無法動搖法的「實證」。若有「名」與「實」的競爭,則必然是存在於漂流和幻想中;重要的,在於有認同,才有價值;被強加的命名,有名無實,如大樹上的枯葉,隨時可隨風而去;而大樹依然生生不息地存活,這才是「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