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哲學筆記 -《「X夫人」?》
「公共利益」,通常隱藏不可明說的黑暗和罪惡,卻又看似「大義凜然」。「公共為善,自私為惡!」的論述,非常「偽善」,本身就是「罪惡」。古代的君王,常為了「家天下」之私而為惡多端,卻可以說,是為了天下多數蒼生的福祉而為善。自認代表「公共利益」而「作為」,本身就是一項等待檢驗的命題。
一個走向專制的社會,必然會出現有關「公共利益」的論述;這是社會大眾的危機。凡事,以「公共利益」作為前提,個人將失去更多的「選擇」權利,也是走向「奴役社會」的預警。「選擇,就是自由!」。
歷史上,「共產主義」和「納粹主義」,無不是以「公共利益」為口號,要求群體成員為公而去私;後果是無辜犧牲者遍地。在「公有化」的過程中,每個人的「私有財產」,會先被國家以「公共利益」而「被徵收」,其實是「被沒收」;然後是「人身自由」;當然,「作為人的尊嚴」,最後也蕩然無存了。
歷史上的革命,或政變,在成功之前,都是為了「公共利益」;成功後,「當權者」鎮壓「反革命」和「反政變」的理由,依然是「公共利益」;實在偽善極了!說明白了,就是鞏固「權力私有」的利益;其中,那有「公共利益」?
有朝一日,「一夫一妻」因為「公共利益」而成為「一夫多妻」,也不足為怪了。只是,「第一夫人」的榮銜,將改為「X夫人」。
《圖片來源:Aub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