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哲學筆記 -《法劫》
「法的本質」是什麼?每當我聽到「權貴」或「草民」說:"我國是民主法治國家,…,所以,一切依法辦理。";但是,依什麼法?各相關當事人,自己去找;終於,各自都找到「辦法」。但是,基本的「六法全書」裡,也沒有「辦法」。
當前,國家和政府,作為執法的憲政機關和「公法人」和「私法人」,竟然「以法玩法」,意圖以「執政黨」和「主席」的身分,進行「非典型政變」,顛覆自己上台時,宣誓恪守的國家的憲政秩序;卻「玩法過頭」,涉及「竊聽」和「洩密」,陷自身於法網究責之窘境,已不可脫身了。
「法劫」當前,以身試法者,若以自身的權勢,而意圖免於政治責任和法律責任,終於如願;則「法之公信」,必然無存。法自證,僅是權勢階級,用於統治和欺騙人民的「魔法」;這種局勢,必然會是人民的「法劫」。此後,國家已無「法治」可言;僅有「法,依人而轉移」的不堪。國之尊嚴盡失!
《圖片來源:C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