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哲學筆記 -《「國家」,想像的「語境」》
「國家」,來自神學造論,以國號、國旗、國慶、國土、國歌、國父、國民,…表彰自己的「神聖」;多少的衝突、對立,生命的滅絕,都在成就「國家」這個想像的圖騰。
相對於「自由人」,「國家」與「國民」互為想像,也是自欺的「存在」。「自由人」是先於「國家」存在的,從這個角度出發,「國家」的出現,代表「自由」被轉成「權利」與「義務」的約束關係;表現在「法律」的「語境」。
「法意」是「形上學」意羲上的「價值」,以「正義」為最高的意義。「國家」,在「法哲學」的理解,是自居「正義」的化身,表現在「執法權」的絕對專制。
很不幸地,「國家」是「絕對主義」的產物,與多元價值的「相對主義」是不相容的,甚至是對立的。所以,為了「國家」的定義,所有被捲入爭議的和對立的「國民」都陷溺在亢奮、狂熱、悲憤、哭笑、仇恨、嘶喊的情緒語境中。
「國家」有「生日」,一種‘’後設的‘’「擬人化」的想像,許多相關的圖騰被衍生出來,於是,「國家」有「國父」,以父之名,生出「國家」。
至於「國母」是誰?在「母不詳」的情況下,以「國慶」之名而有「國慶」,顯示「國家」的神學造論是「教主」和「教徒」們的信以為真的語境。
宗教,也是「絕對主義」的產物,信徒以「護教」之名而有「宗教戰争」。同屬「絕對主義」產物的「國家」,對外的和內部的行為,常會激動不已,有如走火入魔,也就無法以理性現象看待「國家」的意義;視為「政治神學」意義上的宗教,也是適當的。
相對於「自由人」,「國家」與「國民」互為想像,也是自欺的「存在」。「自由人」是先於「國家」存在的,從這個角度出發,「國家」的出現,代表「自由」被轉成「權利」與「義務」的約束關係;表現在「法律」的「語境」。
「法意」是「形上學」意羲上的「價值」,以「正義」為最高的意義。「國家」,在「法哲學」的理解,是自居「正義」的化身,表現在「執法權」的絕對專制。
很不幸地,「國家」是「絕對主義」的產物,與多元價值的「相對主義」是不相容的,甚至是對立的。所以,為了「國家」的定義,所有被捲入爭議的和對立的「國民」都陷溺在亢奮、狂熱、悲憤、哭笑、仇恨、嘶喊的情緒語境中。
「國家」有「生日」,一種‘’後設的‘’「擬人化」的想像,許多相關的圖騰被衍生出來,於是,「國家」有「國父」,以父之名,生出「國家」。
至於「國母」是誰?在「母不詳」的情況下,以「國慶」之名而有「國慶」,顯示「國家」的神學造論是「教主」和「教徒」們的信以為真的語境。
宗教,也是「絕對主義」的產物,信徒以「護教」之名而有「宗教戰争」。同屬「絕對主義」產物的「國家」,對外的和內部的行為,常會激動不已,有如走火入魔,也就無法以理性現象看待「國家」的意義;視為「政治神學」意義上的宗教,也是適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