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哲學筆記 -《「背叛血統」論》
「血統」,本來是「生物學」上一項生命起源的"概念";不幸地,被衍生出「種族」上的政治和社會的「群體主義」。以此,分別敵我和異同。更進一步地,「血統」又被聯結「性別」,而有「父系」和「母系」的區別,以建構法律上的「支配」和「被支配」的「秩序觀」。
「漢民族」,是強調「血統」甚於一切的民族,以「血統」建構政治上的「法統」而論斷「正當性」;進而僭越而排斥「合法性」的事實。
因此,在「法意識」建構政治和法治文明的工程,面對極大的「保守勢力」,甚至「反動勢力」的阻撓。「祖宗家法不可易」,「非我族類,其心必異」;「漢民族」的「儒教文明」以此猜疑的「唯心論」,作為建構自閉的文明體系和支配秩序的基礎。
數千年的「血統」等於「法統」的反動封建的秩序本質,難以撼動。及至,上世紀初,「孫文」的革命口號,有「驅逐韃虜,恢復中華」;「韃虜」是「滿民族」。
怪異地,「中華民國」取代「滿民族」的「清帝國」而肇建,又喊出包含「滿民族」在內的「五族共和」;先驅逐「異民族」,又想撫順「異民族」。奇怪的「漢民族」心態,注定失敗的「帝國主義」;「蒙古民族」抉擇獨立是明智的。
乃至,近世「超血統」的,胡亂虛構的「中華民族」。取代「中華民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自欺欺人;對外,以「民族主義」耀武揚威,脅迫世界。對內,以「漢民族」支配和同化各個弱小的「異民族」和壓制廣大人民中的異議。不幸地,這般現象,竟是「中國夢」的代價。
彼一時,此一時,原來是「漢民族」的「本位主義」的私心作祟;「漢民族」以外的各個民族都是夷狄蕃蠻,不可入主「漢民族」領域的「血統國脈」;甚至以「蕃族漢化」自誇:"夷狄入中國,則中國之!"的主體優勢。
「漢民族」,本質上,對「民主」與「法治」有不適應的「症候群」,就是以「民族」與「人治」為本;對進步價值的期待是悲觀的。「漢民族」崇尚虛偽使詐而無信;奉行"自己可以,別人則不可以"的自私自利。「屬地主義」所建構的土地和進步價值的聯結而產生信仰的動能,遇到反動的「漢民族」,必有不可思議的「背叛血統」怪論。
當下,有怪例可援以說明:在台灣的中央政府中,主掌「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的「主委」,在國會答詢時,不堪被以前的「同黨同志」以「棄黨求官」的羞辱責難,憤而辭官。
此事件,頗有「江湖黑幫」私刑"叛黨同志"和「專制主義」的幽靈不散的警世作用;視以前的同志,沒有選擇個人前途的意志和權利;也正反映「漢民族」的「血統論」,是何其「反智」和「反動」的邪惡。
責難「主委」的「前同黨同志」,所欲彰顯的裹脅意義,正是:"背叛黨國血統"的人,其心必可誅,而不論「主委」也可能有更高遠的價值信仰和理想的選擇:"作大官,更想做大事"。真是為主委早年誤入「吾尚黑」,如今,棄「尚黑」不易而仍被追殺,深感惋惜與警惕。
「黨國」的偽善,始於「五族共和」的「偽論」和「孫文」所言:「要做大事,不要作大官」的虛偽。極其諷刺地,「孫文」被「黨國」徒眾奉為「國父」,大到嚇人的「大官」;而「國父」所肇建的「黨國」大事,僅三十八年就在「咨爾多士」的「吾黨同志」手中亡黨亡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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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民族」,是強調「血統」甚於一切的民族,以「血統」建構政治上的「法統」而論斷「正當性」;進而僭越而排斥「合法性」的事實。
因此,在「法意識」建構政治和法治文明的工程,面對極大的「保守勢力」,甚至「反動勢力」的阻撓。「祖宗家法不可易」,「非我族類,其心必異」;「漢民族」的「儒教文明」以此猜疑的「唯心論」,作為建構自閉的文明體系和支配秩序的基礎。
數千年的「血統」等於「法統」的反動封建的秩序本質,難以撼動。及至,上世紀初,「孫文」的革命口號,有「驅逐韃虜,恢復中華」;「韃虜」是「滿民族」。
怪異地,「中華民國」取代「滿民族」的「清帝國」而肇建,又喊出包含「滿民族」在內的「五族共和」;先驅逐「異民族」,又想撫順「異民族」。奇怪的「漢民族」心態,注定失敗的「帝國主義」;「蒙古民族」抉擇獨立是明智的。
乃至,近世「超血統」的,胡亂虛構的「中華民族」。取代「中華民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自欺欺人;對外,以「民族主義」耀武揚威,脅迫世界。對內,以「漢民族」支配和同化各個弱小的「異民族」和壓制廣大人民中的異議。不幸地,這般現象,竟是「中國夢」的代價。
彼一時,此一時,原來是「漢民族」的「本位主義」的私心作祟;「漢民族」以外的各個民族都是夷狄蕃蠻,不可入主「漢民族」領域的「血統國脈」;甚至以「蕃族漢化」自誇:"夷狄入中國,則中國之!"的主體優勢。
「漢民族」,本質上,對「民主」與「法治」有不適應的「症候群」,就是以「民族」與「人治」為本;對進步價值的期待是悲觀的。「漢民族」崇尚虛偽使詐而無信;奉行"自己可以,別人則不可以"的自私自利。「屬地主義」所建構的土地和進步價值的聯結而產生信仰的動能,遇到反動的「漢民族」,必有不可思議的「背叛血統」怪論。
當下,有怪例可援以說明:在台灣的中央政府中,主掌「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的「主委」,在國會答詢時,不堪被以前的「同黨同志」以「棄黨求官」的羞辱責難,憤而辭官。
此事件,頗有「江湖黑幫」私刑"叛黨同志"和「專制主義」的幽靈不散的警世作用;視以前的同志,沒有選擇個人前途的意志和權利;也正反映「漢民族」的「血統論」,是何其「反智」和「反動」的邪惡。
責難「主委」的「前同黨同志」,所欲彰顯的裹脅意義,正是:"背叛黨國血統"的人,其心必可誅,而不論「主委」也可能有更高遠的價值信仰和理想的選擇:"作大官,更想做大事"。真是為主委早年誤入「吾尚黑」,如今,棄「尚黑」不易而仍被追殺,深感惋惜與警惕。
「黨國」的偽善,始於「五族共和」的「偽論」和「孫文」所言:「要做大事,不要作大官」的虛偽。極其諷刺地,「孫文」被「黨國」徒眾奉為「國父」,大到嚇人的「大官」;而「國父」所肇建的「黨國」大事,僅三十八年就在「咨爾多士」的「吾黨同志」手中亡黨亡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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