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哲學筆記 -《「外語文」》
英文,被指定為台灣的「官方語文」的建議,政府已在研究中。社會上有些爭議:其中之一,為何是「英文」?台灣人,常用語言的語音系統,不是「印歐語系」;也不是「拼音語言」。全民,可有意願和熱情參加"Speaking English"的運動?
若英文作為「官方語文」,則對國家與社會是一項複離的「語境營造」的工程。「官方語文」,有法律上的強制和涉及「法律效果」。在「法」的認知上;國民在法律上的權利與義務,將可能出現對「語境」的認知和解釋的問題。
「法律語文」有特定的制式規範用語;在德國求學時期,外國學生的我,除了必須有「德文」作為專業學習的語文能力外,還必須具備「法律德文」、「拉丁文」和「法文」、「英文」的應用能力。學習,雖然辛苦,我自己樂在其中,而在不同語文所承載的知識吸收上獲益長多。
學習「母語」之外的多種「外語」能力,主要有利於溝通和理解「異文化」,和開啟以「外語」和「外文」所承載的相關的知識世界。但是,即使如此;政府的立場,應該,也只能,是鼓勵支持學習而不是指定「官方語文」作為另一種「國語」。
台灣不像「瑞士」;「聯邦國家」的內部,有明顯聚集的,使用不同語文的民族,而「聯邦政府」將「德語」、「法語」、「意大利語」,以及「羅曼語」分別定為「聯邦國家」的「官方語文」,以示公平和團結各民族。
對「異文化」的知識有興趣和需求,需要聽、說、讀、寫兼具的「外語」理解和表達能力,我視為一生的學習進程;個人的經驗,「外語文」能力的應用,除了自己必須努力學習和不遺忘外,經常地閱讀「原文書」,以及為自己營造多種「外語文」的「語境」為基礎展開的。
以現代的傳播科技,每日多接觸閱聽「外語文」的文章和媒體節目,主動地閱讀原文的資訊。使自己知道國外新知的即時動態訊息。持續地,多方向的聽、說、讀、寫,以建構自己不同的外語能力和知識的世界。
「外語文」的能力養成,在人生中,也是視需要和看機會;不是每個國民都需要有「外語」作為「國語」的官方認證。重要地,國民友善而不排外,使多元的「外語」都有公平友善的落地生根的條件;人民自由選擇地去學習「外語」。台灣,會因為對「外語文」的開放、友善、多元而偉大和進步。
若英文作為「官方語文」,則對國家與社會是一項複離的「語境營造」的工程。「官方語文」,有法律上的強制和涉及「法律效果」。在「法」的認知上;國民在法律上的權利與義務,將可能出現對「語境」的認知和解釋的問題。
「法律語文」有特定的制式規範用語;在德國求學時期,外國學生的我,除了必須有「德文」作為專業學習的語文能力外,還必須具備「法律德文」、「拉丁文」和「法文」、「英文」的應用能力。學習,雖然辛苦,我自己樂在其中,而在不同語文所承載的知識吸收上獲益長多。
學習「母語」之外的多種「外語」能力,主要有利於溝通和理解「異文化」,和開啟以「外語」和「外文」所承載的相關的知識世界。但是,即使如此;政府的立場,應該,也只能,是鼓勵支持學習而不是指定「官方語文」作為另一種「國語」。
台灣不像「瑞士」;「聯邦國家」的內部,有明顯聚集的,使用不同語文的民族,而「聯邦政府」將「德語」、「法語」、「意大利語」,以及「羅曼語」分別定為「聯邦國家」的「官方語文」,以示公平和團結各民族。
對「異文化」的知識有興趣和需求,需要聽、說、讀、寫兼具的「外語」理解和表達能力,我視為一生的學習進程;個人的經驗,「外語文」能力的應用,除了自己必須努力學習和不遺忘外,經常地閱讀「原文書」,以及為自己營造多種「外語文」的「語境」為基礎展開的。
以現代的傳播科技,每日多接觸閱聽「外語文」的文章和媒體節目,主動地閱讀原文的資訊。使自己知道國外新知的即時動態訊息。持續地,多方向的聽、說、讀、寫,以建構自己不同的外語能力和知識的世界。
「外語文」的能力養成,在人生中,也是視需要和看機會;不是每個國民都需要有「外語」作為「國語」的官方認證。重要地,國民友善而不排外,使多元的「外語」都有公平友善的落地生根的條件;人民自由選擇地去學習「外語」。台灣,會因為對「外語文」的開放、友善、多元而偉大和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