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人生筆記 -《「高」的意義》

「高」,一種位置的想像;相對於「低」的客觀存在。人是陸上的動物,天空就「高不可攀」;天外有天,實在很難想像,究竟有多高?從那個位置上會摔到那裡?
幸好,歷史上偉大的科學家和哲學家,安撫人類,除非自己爬得高,否則,不會掉下來,最多就是跌倒趴地,來些「皮肉傷」。
對於高,我有許多想像,卻不付諸行動高攀或登高,以免「居高思危」;平日,寧願腳踏實地,望向高遠,胡思亂想:人在高處,能做些什麼?像鳥一樣飛?像雲一樣飄?像山一樣壯?
確實,生命的存在意志,以向高處發展而取得「制高」的「優勢」:籃球比賽,比身高多於比球技;職場上,比職位高和薪水高,未必與能力成正比;官場上,比官位高;高官說「鳥話」,也是真理。
學生成績比高分,都是因為有「阿斗學生」考低分。小姐擇偶,據說「三高」優先。植物,總是技頭高處優先開花。鳥兒歇腳也愛搶在高處落腳。總之,不能居高的人或物,得自己想辦法撐高、墊高、攀高、站高。
這一切的浮世上的「相對論」,只怪自己相對於高而偏低;最不堪的「低」,就屬「低能」,都是被「高」害的。沒事,不要"比高"或"恨天高"。
抱怨如此多!究竟,「高」有什麼不好?除了有挨雷轟頂的風險高;或不小心,爬得高,搖得重之外,好像沒有其他的不好,我只是嚮往而已!
對了!「冬至」將到,"高處不勝寒",這是詩人的人生經驗,卻也是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