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故事筆記 - 《「旅行」與「禁足」》
就讀台北市的「龍安國民小學」的時期,學校的班導師因勢利導,班上的同學,如果各項成績普遍地有進步,就在放學前的最後一堂課宣佈:
“各位小朋友,下下星期五,我們這一屆各班級將有「遠足」,目的地是「圓山動物園」和「圓山兒童樂園」。各位小朋友記得回去向爸爸、媽媽報告,明天開始,每人繳費三十元,並且作好「旅行」的準備”。
喔!去「鳥地方」;當年,小朋友的世界很小,從「新生南路」到「圓山」,就好像現在的「出國」。
「遠足」,在當年,以現在的交通條件和觀點,實在‘’不遠‘’,有些縮水被唬的感覺。不過,小朋友對於能去「鳥地方」遠足,也興奮不已,自此更怕惹老師生氣而取消「遠足」。以現在的用語,這算是「駕馭」或「統戰」。
俺也考上德語的「領隊」和「導遊」的執照;客人受到俺的服務也不吝讚許,如同上課分享知識和見聞,受益良多。俺自己的人生識野和閱歷也豐富了。
「旅行」,是讓人嚮往的好事,有許多的想像和期待。以「旅行」作為「政策工具」,是獨裁專制國家的惡政。「旅行」是天賦人權,古代的哲人,「蘇格拉底」、「柏拉圖」、「釋迦牟尼」、「孔仲尼」、「耶蘇」,都是四處旅行兼說道傳法。
台灣在「黨國戒嚴」時期,實施「外匯管制」和「特許制度」,不開放草民「出國旅行」,只有「權貴」和「貿易商」巧立名目出國考察、經商、拚生意兼「觀光」;鼓勵人民「造假」。
米國,為了鼓勵自己的「米官」可以到台灣旅行,而以國會立法送請總統「川普君」簽署「台灣旅行法」生效。這項法案的名稱,對於「米官」實在是天上掉下來的福利,應該也是幸福的。「川普君」自己應該也想來台灣迌幾天。
難怪,「台灣旅行法」生效後,「米官」立即接二連三到台灣公務「旅行」,應該不是巧合。「米國」,甚至想在台灣機場「直接通關」,視台灣為「米國不可分割的一部份」。
「米官」多了「旅行」的「好所在」,而且是「米國」的納税人付帳單。台灣人好客,想當然爾,也會熱情招待,賓主盡歡。實在是好康的「鳥事」;雙方的「大官」有玩又有得吃喝,太好了!
「中國天皇」竟然寸步難行,沒膽來台灣接受「台灣郎」的「熱情招待」,只會看著地圖嘆息。可惜矣!以前的中國國務總理大臣「温家寶」說想來台灣迌;下台至今,竟然也自食其言:“爬也要爬到台灣”,比登月還難。這一切都是自閉和虛無,活在不符事實的幻想裡。
凡事只玩自己的鳥,當然沒啥鳥用!中國何不學「米國」,“挾台自重”,自己也立法「台灣旅行法」,鼓勵中國人民到台灣旅行;也鼓勵官員將國外的財產存在台灣。「中國天皇」想開了,就會放棄武力侵略台灣的邪念,只要這一項就夠了。這才是真的「惠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