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哲學筆記 -《「蓋世太保」看上「你」》
「警察」,正如其所代表的本身「國家」,相對於權力來源的主體「人民」,容易成為一個「不知所云」的「客體」。
「警察」制服在身,武器在身,是一種「國家」存在的象徵;究竟,「警察」應該是「支配」或「被支配」的力量?
正因為二者之間的歧異,在歷經外來政權的高壓和恐怖統治之後,「警察」即使自認在執行「職權」,依然容易不被民主社會的人民視為可靠的民主和安全的力量,而是「防民如賊」的「支配」力量。「警察國家」,此一名詞隱喻,「場域」是一個「警察」出頭的「國家」。
人民,有時候,容易被「警察」的温馨熱情感動而視「警察」為人民的「保姆」或「自己人」;這就對了!
「警察」唯有認知到:人民就是人民,不是「盗」或「賊」,那只是微不足道的治安對象,「警察」就不會只想到「破案績效」。「早破案」或「晚報案」;多破一件案或少破一件案,都只是「警察」內部的績效評比;自由民主國家的公民所關心的,是所歸屬的這個「國家」是「人民國家」,自由的、民主的和法治的。
「警察國家」的惡名,正是曾經在德國的「普鲁士帝國」時代創建,惡名昭彰,發揚威力於「納粹黨國」的時代,成為專制「黨國」的「秘密國家警察」 (Geheime Staatspolizei),德文縮語(GESTAPO),簡稱「蓋世太保」,視人民都可能是國家政權的敵人,尤其在法律上被列為可貶抑和可歧視的人民;泛濫而成為主觀上和種族上的成見與偏見,逾越法律上的節制。「蓋世太保」的突查、攔查、詢問、關押,成為人民的恐懼。
台灣,我輩經歷過「黨國」的黑暗時代,「警察」深夜突然來急促敲門,大聲查詢,問一些莫名其妙的人與事;「幽靈」至今未散,表現在「警察」的便宜行事,對人權不尊重,對自身職權認識的支支吾吾。
屬於國家合法制式武裝力量的部門,是有必要自我提昇對「職權行使」的認知能力;更不宜有「挫折感」的「玻璃心」反應。畢竟,人民曾經有過「警察國家」的「受害者」的痛苦經驗。
「警察」制服在身,武器在身,是一種「國家」存在的象徵;究竟,「警察」應該是「支配」或「被支配」的力量?
正因為二者之間的歧異,在歷經外來政權的高壓和恐怖統治之後,「警察」即使自認在執行「職權」,依然容易不被民主社會的人民視為可靠的民主和安全的力量,而是「防民如賊」的「支配」力量。「警察國家」,此一名詞隱喻,「場域」是一個「警察」出頭的「國家」。
人民,有時候,容易被「警察」的温馨熱情感動而視「警察」為人民的「保姆」或「自己人」;這就對了!
「警察」唯有認知到:人民就是人民,不是「盗」或「賊」,那只是微不足道的治安對象,「警察」就不會只想到「破案績效」。「早破案」或「晚報案」;多破一件案或少破一件案,都只是「警察」內部的績效評比;自由民主國家的公民所關心的,是所歸屬的這個「國家」是「人民國家」,自由的、民主的和法治的。
「警察國家」的惡名,正是曾經在德國的「普鲁士帝國」時代創建,惡名昭彰,發揚威力於「納粹黨國」的時代,成為專制「黨國」的「秘密國家警察」 (Geheime Staatspolizei),德文縮語(GESTAPO),簡稱「蓋世太保」,視人民都可能是國家政權的敵人,尤其在法律上被列為可貶抑和可歧視的人民;泛濫而成為主觀上和種族上的成見與偏見,逾越法律上的節制。「蓋世太保」的突查、攔查、詢問、關押,成為人民的恐懼。
台灣,我輩經歷過「黨國」的黑暗時代,「警察」深夜突然來急促敲門,大聲查詢,問一些莫名其妙的人與事;「幽靈」至今未散,表現在「警察」的便宜行事,對人權不尊重,對自身職權認識的支支吾吾。
屬於國家合法制式武裝力量的部門,是有必要自我提昇對「職權行使」的認知能力;更不宜有「挫折感」的「玻璃心」反應。畢竟,人民曾經有過「警察國家」的「受害者」的痛苦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