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人生筆記 -《鴻鵠之志》
孔子自述:"吾十有五,而志於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少年得志大不幸,老年戒之在得;中年,又該如何?以得大位作為人生的志業,誠信與專注是志業的倫理。
民主的意義在於機會平等,精神在於競争。檢驗,是得出客觀合理結果的必要過程。民主制度,提供可貴的功能,使得封建時代的《天命觀》在現代有了理性的意義。
依現行的憲法,參選總統的年齡條件,是年滿四十歲。現在,那些四十歲以上的參選人,是否也如孔子一樣,是不惑之人?或者,而且是已知天命之人?
總統是國家的唯一大位,依孔子的人生自述,過了不惑之年,再經十年,才能知自己的天命如何?可見,在五十歲之前,欲爭大位,必須有"不知其可為而為"的勇氣與意志。
然而,在五十歲之後的爭大位之舉,無論得與失,應該只是想證明自己的意志和選擇之可行或不行?天命,究竟是什麼?從哲學的理性分析,指的是客觀上存在的"必然或不必然的結果"。
燕雀不知鴻鵠之志,選民如同燕雀,只能就自己的情感偏好或理性認同,選擇自認有鴻鵠之志的人。自認志向遠大的人,以鴻鵠自比,却有可能被人視為燕雀而被暗中拋磚擊落,取而代之。
顯然地,來者不善,自認有得大位的天命。在古代,奪大位的人,有的人是出於一念之間,在於有"彼,可取而代之也!"的羡慕或勇氣。
現在的民主共和時代,不甘為燕雀的有志大位者,自認是鴻鵠,却在參選與不參選之間瞻前顧後,猶豫再三,得隴望蜀,患得患失。
顯然地,惑之不解,又豈能自知天命如何?更何况,爭大位而不以正道,自食諾言,涉嫌用詐,只能證成"無信不立,用志不專"的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