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哲學筆記 -《犯罪熱區》
燈塔,照不見自己的底下!軍人的槍口,不對自己的人民!
偽善的政策,只是炒作新聞。防制犯罪,是國家和政府的職責;國家設有「司法權」,政府主管「獄政」;這都是為了長治久安。
首都的「台北市政府」,繼公佈都市的「性侵熱區」,也就是「色狼」常出沒的地區之後,又要公佈「犯罪熱區」。這些「熱區」都位在與人民的活動相關的地區。似乎,政府正在落實「統治」,就是管好人民。
「性侵」是犯罪;「貪污枉法」也是犯罪,「侵害隱私」也是犯罪,「叛國通敵」也是犯罪,「洩露國家機密」也是犯罪;這些罪行,政府和官員沒有嗎?很多犯罪行為,就發生在政府所在地的密室內。
國家的組成要件,至少要有人民和政府;所以以犯罪者的背景來區分,人民犯罪,占國家內部犯罪比例的二分之一;另一半的犯罪者,非政府莫屬,。
人民望治心切,應該不反對政府公佈無良的「熱區」。只是,「貪污熱區」、「洩露國家機密熱區」和「通敵熱區」,就專屬政府的所在地。若未見政府自己公佈,又豈能讓人民相信,政府是大公無私的?還是,免不了官官相護,欺民太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