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人生筆記 -《權力與價值信仰》

 

一場出自總統的權力傲慢心態,和對人民的歷史傷痛輕忽無知而出現的「大法官」暨司法院正、副院長人選的爭議,經過曠時日久的孕育社會的不滿後;總統知難而退,撤回原先的提名人選。

總統以多項改革的理念政見,得到多數人民的支持而就任國家的最高名器,自己卻先淪為「被改革」的對象。總統曾經承諾,"她的政府"是最會溝通的政府;如今,知難而退;總統理解問題何在嗎?

總統不宜視"知難而退"為權力的困頓,而是理解,對於台灣土地和人民歷史傷痛的所在,和自身對進步價值的信仰有所敷衍與無知的執政危機。

人是時代與環境的產物;總統赴歐美求學前,外在的國內教育環境,正是「外來政權」的「黨國神學」終日洗腦的熾烈時代;「認真讀書的好學生,堂堂正正的中國人」的教條口號,是中、小學校老師和中、大學「教官」,擔任「黨國道士」和「黨國護法」的「神學符咒」。

總統在為提名人選的資格辯駁時,曾經自然地說出:"威權時期不是大家都選擇服從嗎?";聽者無心,既不意外,聽者有心,又意外而失望。正因為總統有此無知的歷史意識,經由語言反映位居國政領航政的思想困境和自以為然。於是,提名人選是總統的權力傲慢心態下的專斷決定。

「大法官」,是「憲法秩序」的守護者,也「憲政價值」的領航者。「大法官」的個人價值信仰,或有進步與保守之分野;然而必須經過代表最高民意的國會同意。因此,總統的提名人選,必須先經過嚴格慎重的價值方向的審酌,而不能天真地視為總統的權力專斷禁區。

尤其,總統帶著人民對歷史「轉型正義」的實踐和「司法改革」的強烈期望而當選就任;在總統自身所認知的"威權時期不是大家都選擇服從嗎?"的歷史語境中找提名人選,不正彰顯,總統操持權力為先,而疏於對進步價值的領航。

在民主法治的德國,對於職司正義守護的「法官」和「大法官」人選,在「戰後」和「統一後」,若人選曾因過去的「黨國」時期的作為,即使自認是「奉命的」和「服從的」,卻仍難以釋疑和服眾,則當事人和提名人知難而退,是明智的選擇。

有智慧的權力者,也必須有歷史正義和堅定自信的價值信仰,不宜再傷害多數人民的歷史傷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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