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人生筆記 -《女人與父親》
父親的意象,對於女人有禁忌,平常就是母親的丈夫和交付自己的終身出門的《一家之主》。
生身家庭對於女人,在《民事法權》被現代國家正式立法承認之前,等於被放逐前的暫時收留地。
在《父權社會》,女人只有姓,名字可有可無。被放逐時,生身家庭以《出閣》之美名,配些或多或少的私房細款,美其名為《嫁妝》;自此以後,如同潑出去的水,覆水難收。
《父權社會》壓抑女人,是男人設計的支配和禁錮;也是人類社會不平等的一種病態起源。女人,建立自我性別的權利意識,在於打破以父親為代表的父系權力專制;家產正是其中的一項專制工具。
女性競逐國家的總統權位,是時代的進步精神象徵;但是,女人將國家比喻為有遺產可分的已故父親,實在是不倫不類的反動意識和自我矮化;又如何能實踐男女平權的社會?
性別始於出生,捍衛自我的權利出於自尊;信仰進步的價值在於選擇。女人,是人類的性別之一,更是國家最珍貴的和應該保護的母性資產;將競争對手參加《國慶》,視為欲回生身家庭,覬覦分享亡父遺產的貪財女人,是太作踐女人了。自己是女人,又何苦糟踏其他女人的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