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人生筆記 -《在群倫之上》
政治是眾人之事,以群為主,而有秩序,稱為群倫。政治有立埸之別,國與國之間,又有敵友之分。當涉及國家利益和人民的尊嚴;視場合和身分而有適當的態度表示,就是政治智慧的表現。
擔任國家的重要職位而有崇隆地位的人物,應如表現公眾群倫?也就是政治價值的秩序感?
曾經在波蘭華沙《猶太人受難記念碑》前獻花和下跪的前西德聯邦總理《布蘭德》,以聯邦政府總理的身分,所表現的認罪擔責的真誠舉動,引來國內外的訝異,讚譽有加。
《布蘭德》所服膺的價值,是對許多無辜受迫害的苦難者,表現承擔《德國》和《德意志民族》的罪責,這是超越國家和民族的本位立場和尊嚴的;這也是基督教文化所孕育出來的救贖意義;在任時才有這項政府代表的崇隆身分,高度才足夠彰顯救贖的真心誠意。
《布蘭德》作為偉大的政治家,後來却得為自己身旁的重要助理是敵國間諜而勇於負責下台。他自認用人不當而有損國家利益,必須承擔罪責。
幾年後,在受訪回憶時,他對群倫的定義是,政治人物的言行,是人民、國家、政府、政黨和個人的先後秩序。然而,縱觀他一生的歷史;年輕時作為記者,反對危害人類的《納粹政權》而被迫流亡瑞典。戰後,却為《納粹暴行》,承擔德國的罪責下跪。
一生行誼的崇高,在於群倫之上,有更崇高的宗教情懷,就是適用全人類的人間正義,服膺真理。對於衆人之事的政治,社會上有激情投入,也有冷漠疏離,也有犬儒憤世;這都是民主的常態。
只是,無論個人持何種態度,在群倫之上,仍有更高貴的價值存在;個人,莫為群勢所刼,而是理性冷靜,超群作自己信仰的主人。